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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老鼠亮槍 投嘉屏檢警林管宣戰

自由時報自由時報 – 2012年7月10日 上午4: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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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民爆料巡山員遭恐嚇

〔自由時報記者余雪蘭/嘉市報導〕據山區居民爆料,近年來盜伐犯罪集團利用毒品操控毒蟲,或僱用逃逸外勞進行盜伐、搬運,不只珍貴林木被盜砍,「藥仔組」進入山區活動,也讓山區治安亮起紅燈,更傳出山老鼠亮槍恐嚇巡山員的情事。

嘉義地檢署9日上午邀集嘉義、南投、屏東等林管處的處長、森林警察隊長及嘉義縣、市警察局局長及相關人員,研議如何遏止山老鼠,與會人員提出把森林法查緝盜伐列入聲請通訊監察範圍,並建立相關單位的溝通平台、強化橫向聯繫等多項建議,檢察長朱兆民當場責成主任檢察官陳昭廷與檢察官張鈞翔等人,成立打擊山老鼠專股,整合林務、警政及憲兵隊,聯手打擊山老鼠。

與會林管處及警方人員分析,山老鼠組織化,犯罪手法越來越惡劣,不只用毒品控制、僱用逃逸外勞,分工也越來越細,增加查緝困難度。目前被抓到的多半是受僱的盜伐及搬運工人,但這些都很「小咖」,上游幕後主腦卻抓不到。

南投林管處長劉福成認為,山老鼠所盜林木以牛樟為主,主要做為藝品,如果能夠建立藝品店登記木材來源的制度,應該有助於減少盜伐的案件。

嘉檢成立專股聯手出擊

屏東林管處長許明城則說,這10年來,林務單位已暫停標售牛樟,但山老鼠若是於載運過程中被查到,會拿出向人買來的發票,佯稱牛樟木是購買而來,加上林區很大,警方很難追查出被盜伐的地點,是查辦的盲點。

由於目前偵辦違反森林法無法聲請通訊監察(即監聽),導致查不到幕後主腦,嘉義縣警察局建議把森林法查緝盜伐部分列入通訊監察範圍。同時建議司法官,在查辦盜伐案件時,不要只以所查獲盜伐數量多寡來量處,而能考量盜伐所造成的環境損失,加重刑罰,以收嚇阻之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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